一、转导师相关规定
因师生关系不和谐或导师工作变动等其他特殊情况,研究生或其导师可提出在同一专业内转导师申请。
研究生提出转导师,需征得原导师和拟转入导师同意。导师提出研究生转导师申请,需征得研究生本人和拟转入导师同意。
研究生与导师在学习或工作表现中存在严重分歧和争议而导致转导师的,由基层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定。所在基层培养单位应及时将裁定意见报送pg电子试玩核准。研究生提出转导师申请或导师提出研究生转导师申请,事先师生双方应充分协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意见办。反复协商仍不一致的,由基层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定。研究生或导师对所在基层培养单位裁定意见有异议的,可由基层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pg电子试玩提出复查处理申请。pg电子试玩接到复查处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复查处理完毕。pg电子试玩的复查处理意见为最终意见。 研究生申请并获批转导师的,不得再次转导师。研究生转导师同时涉及转专业的,须同时按转专业办法办理。
二、办理方式
研究生办理转导师手续需登录“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选择“更换导师”,点击右上角“在线办理”,选择拟转入导师(工号),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在线审批。 研究生秘书可登陆“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点击右上角“我的事务”,选择左侧导航栏“事务中心--业务管理--业务数据管理”对应的异动类型查询学生办理情况。